警方修訂《警察通例》,持香港記者協會或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人士,不再符合「傳媒代表」的定義,將改用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機構為準。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代表譚蕙芸在電台節目受訪時指出,並非所有學生都能持有記協會員證,記協本身亦做很多核實工作,大學新聞系的學生才可以申請,相關制度一向行之有效,警方今次的做法是倒退。
譚蕙芸又表示,自己去年不時到示威現場採訪,見到很多時記者只是站在行人路,然後警方會拉起封鎖線,記者就被納入防線內。她質疑特首及警方未有講清楚,修例後如果記者只是持有記協會員證,在現場被警方納入封鎖線範圍內,會否違法。她又指,大專院校的學生記者需要透過實習採訪累積經驗,新安排會令學生失去訓練機會,而她作為教師,日後或會調派學生到較平靜的現場採訪,或事發後才作深度採訪。
圖片來源:譚蕙芸、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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