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地盤工人去年6月26日參與包圍警察總部示威及圍毆一名便衣警員,他早前否認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上周五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並在開審前承認一項未有按法庭指令依期歸押罪,今(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共4年。這是反修例運動以來,首宗經審訊後被定罪及判囚的暴動案。
被告岑曉麟(26歲)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署外參與暴動,及襲擊一名警員。控方案情指出,當晚11時許,一名身穿便服、沒佩戴委任證的警員被臨時召回警總,當時所有入口均被示威者封閉,他在尋找入口期間疑被發現其警員身份,遭包圍、辱罵及掟雜物。其後10至20名示威者在警總正門向便衣警拳打腳踢,被告此時加入追打,其間拳打便衣警的右臉及背各一下,並腳踢他一下。
圖片來源:文匯報、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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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特頭號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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