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好官】三男子參與沙田新城市廣場暴動罪成 法官:凡是牽涉大型社會示威活動的案件,法庭判刑時應更著重阻嚇性,多於對被告的更生效果
【真正好官】三男子參與沙田新城市廣場暴動罪成 法官:凡是牽涉大型社會示威活動的案件,法庭判刑時應更著重阻嚇性,多於對被告的更生效果

去年七月沙田新城市廣場示威衝突,三名男子早前承認暴動等罪,判監三年四個月至四年。法官胡雅文判刑時重申,香港和平集會自由並非絕對,當示威者採用暴力手段危害和平,就須接受法律制裁。


她又引述終審法院判辭,凡是牽涉大型社會示威活動的案件,法庭判刑時應更著重阻嚇性,多於對被告的更生效果。


胡官又提到,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其中一名被告、24歲的梁柏添用傘,好像拿著長矛般刺向一名警員,與他求情時指無心參與,並不吻合。至於是中學生的被告,案發時快速、連續、兇狠地用傘插向一名警員,認為他並非求情所指不愛使用暴力,他亦是3名被告中使用暴力最多的人。


圖片來源: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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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梁特頭號粉絲
    梁特頭號粉絲
    4年前
    1 回應 檢舉
    希望個個法官可以好似您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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