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多個傳媒工會表示反對,香港外國記者會亦提出譴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日(24日)重申,媒體只要遵守法律,各項合法權利能獲得保障。
汪文斌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在香港特區從事新聞工作,應嚴格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的監督。外國在港媒體和記者,只要遵守法律,依法依規進行報道,各項合法權利都會得到充分保障,
汪文斌強調,中方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而外交部駐港公署已表明,香港外國記者會應當立即停止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插手香港事務。
圖片來源:外交部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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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特頭號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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