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對名為38歲湯偉雄及41歲杜依蘭的夫婦,及一名16歲中五女生李宛叡,涉嫌去年7月28日參與上環示威干犯暴動罪。3人於7月底獲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及交替的非法集結罪脫罪。為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律政司已向上訴庭尋求法律指引,要求法庭澄清暴動罪的法律觀點,但結果不會影響3人的無罪裁決。
律政司在上訴中提出,普通法中「共同犯罪」元素適用於非身處案發現場的共犯,是否身處犯罪現場,都不能被排除有份參與犯罪,有關原則並沒有排除非法集結罪和暴動罪。但原審法官裁定,被告須身處現場並和其他暴動人士集結在一起才能被定罪。
故此律政司提出,如果在示威暴動中負責把風的人,接應車手,或武器提供者等,將會被排除在檢控範圍以外。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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