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媒引述施覺民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與《港區國安法》有關,事件近日被攬炒派不斷炒作,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稱憂慮事件或損害香港聲譽;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稱事件反映國際對香港逐漸失去信心云云。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施覺民辭任一事只是有人「辭官歸故里」,不明白為何會有人把事件放大,甚至把事件與司法不公掛鈎。陸反指,本港原有14名外籍非常任法官,若套用上述邏輯推論,不就是反映餘下在任的13名法官向本港司法制度投下信心一票。陸頌雄強調本港司法制度一直名列世界前茅,甚在排在英國和美國之上,不認為一定要任用洋法官,才能肯定本港的司法制度。他認為,即使沒有洋法官,本港亦能維持公平公正,又指大部分外國國家都沒有任用外籍法官的制度,認為若洋法官不滿本港現況,港府可隨着他們的自然流失而讓本地人才取締。
特首辦表示施覺民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 政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強調維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獨立至為重要。
發言人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絕對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司法制度的暢順運作,包括終審法院。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第14(5)條,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可隨時以書面通知行政長官而辭職,並無諮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長官作為委任者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42條所賦予的權力,撤銷有關委任及刊登憲報。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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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8****17
4年前梁特頭號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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