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於2017年六四集會上,被指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東方日報》記者,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無罪。
《東網on.cc》報道,指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就有關裁判官對該案作出無罪裁決,律政司今日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5條,以案件呈請的方式提出上訴,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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