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社民連成員周嘉發及前嶺大學生會會長鄭沛倫,涉嫌於2016年11月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時,偏離原定路線遊行至,並衝擊警方防線。吳事後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周鄭2人分別被裁定阻差辦公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3人早前不服定罪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今午頒布書面判詞,拒絕3人的定罪上訴。
判詞指,吳文遠當日呼籲其他示威者越過鐵馬走到行車路,不可能不知道示威者必須使用一定程度的武力,引伸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對於吳文遠一方引用中聯辦副主任譚鐵牛曾經講過,中聯辦是「門常開、人常在、事常辦」,法官認為譚鐵牛明顯地不是指中聯辦向示威者開放,因此不能作為示威者「即興遊行」的合理辯解。
吳文遠回應時表示,會諮詢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繼續上訴,又指對判決感到失望,但並不意外。
吳文遠早前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兩周緩刑1年;周嘉發被裁定一項阻礙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鄭沛倫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兩周緩刑1年。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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