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香港電台節目分析,從內地角度看,12名被深圳鹽田公安分局被刑事拘留的港人(「12瞞逃」)是在反修例事件中犯下罪行,明顯極之反對香港和內地有移交逃犯協議,而且眾人是棄保潛逃離港,代表他們不希望在港接受審訊,故如果認定相關人士希望特區政府將他們引渡回港受審,是過於樂觀,甚至不切實際。
而聲稱協助家屬、本身是律師但已長年沒從事律師工作的民主黨主法會議員涂謹申則稱,今次案件中,被拘留的港人是涉嫌在內地觸犯偷越國(邊)境罪,並非殺人放火等嚴重罪行,以往一般亦是將疑犯送回香港,由香港法院審理他們在本港涉嫌干犯的罪行云云。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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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j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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