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台堪虞】《明報》引消息報道 5名偷渡到台「黑暴」分子 或先循台灣所謂《國安法》處理、沒拘留時限
【送台堪虞】《明報》引消息報道 5名偷渡到台「黑暴」分子 或先循台灣所謂《國安法》處理、沒拘留時限

台灣中央社日前引述消息,指5名涉偷渡到當地的「黑暴分子」正被扣押,《明報》今日引台灣警方消息指,5名港人或先循台灣當地所謂的《國家安全法》處理,故此沒有拘留時限。


該報引述的消息人士指,處理港人偷渡到台可循當地所謂的《國家安全法》第6條或《香港澳門條例》處理,而若現時是被「拘留」,則屬前者的處理方法,代表認定被捕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逃避入出境檢查」,由司法單位「沒時限羈押」直至正式起訴。


消息又指,違台灣方面的所謂《國家安全法》第6條者可被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該報該引述的消息人士又認為,偷渡者須先承擔及完成偷渡法律責任,「不完成法律程序,沒合法身分申請庇護,而政府亦必須依法處理,才能遏止他人以同樣方式偷渡到台灣。


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8
好正
4
心心眼
17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3
嬲爆
其他焦點新聞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