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期間,有多宗案件的裁判引起爭議,在社會引起極大迴響。退休裁判官、大律師黃汝榮在接受《堅料網》訪問時,直斥香港的司法機構出現問題,「爛得如此嚴重!」。
訪問中他結合自己過去的工作經歷,直言竟出現過四名當值法官互相卸責,無法批出拘捕令的情況。他又說據他所知,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就有很多次警察找不到法官的情況出現。
黃汝榮亦指出,任職法官多年來,發現同事立場85%都是「黃」的,很多時都會因為同情被告的立場,因而釋放被告。他覺得現在的法官完全無公義,無質素,完全被個人立場控制。
對於如何改革,黃汝榮表示現時使用的「三級制」是導致很多下級法官越來越不敢判被告有罪,越來越輕判被告的原因。他指出,每逢有被告對下級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就會評核這份判詞,分別是優、良及劣。顧名思義,判詞優劣當然是着重質素,但實際上卻是取決於上下級法庭法官的關係是否和諧。故此,為避免給上級法庭找麻煩,法官想找個理由縱放被告,實在非常容易。黃汝榮舉例,比如警察拘捕了一名疑犯,到法庭上作供,明明講的很好,主審法官就可以說有疑點,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更可以隨便指摘警察記憶力不好、警察不誠實,於是就可以釋放被告。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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