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有人炒作三權分立爭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報章撰文指,三權分立是形容主權國家的政治架構,不適用於香港,任何人將此概念簡單化並套用在香港,只會誤導公眾。
鄭若驊指,法院雖然不時提及三權分立的概念,但在理解判詞時,會發現法院通常用作描述《基本法》下,各機構的分工或不同責任,並無就相關概念詳細討論,例如香港回歸後是否適用。
她又引用高院原訟庭前法官夏正民指,他雖然有用三權分立一詞,但同時強調行政、立法機關互相協調;又指近期上訴庭亦曾稱港府是行政主導。
鄭若驊同時強調,在《基本法》下,本港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相輔相成。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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