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融會中西,從粵劇、舞蹈、流行音樂到戲劇,各種文化藝術項目包羅萬有,香港甚至被譽為中西方表演的藝術中心。目前全港有逾1,000個藝團,每年演出和超過8,000場,吸引逾300萬觀眾欣賞。在文化創意產業方面,香港同樣是揚威國際,如電影、電視節目、音樂、設計和數碼娛樂等,都是屢獲國際殊榮。香港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興盛,有賴港府一直的積極推動和資助,以及在《基本法》第34條中列明,市民有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讓有關產業能得以持續發展。
法律保障創作者的版權和權益
為保障文化藝術方面的發展,《基本法》第140條訂明,港府可自行制定文化政策,以法律保護文學藝術創作者所獲的成果和合法權益。自《版權條例》在1997年6月底實施後,近年港府因應社會發展和轉變,針對《版權條例》進行優化並提出修訂,加強打擊網上的侵權行為,不斷完善版權制度。讓藝術家可以放心在香港進行創作,為文化藝術作出貢獻。
資助文藝團體及提供表演場地
除了為文化藝術創作者提供基本及必要的保障外,《基本法》第144條中亦列明,港府保持對文化、藝術及康樂等方面的民間團體之資助政策。以康文署為例,若非牟利團體以推廣表演藝術為目的,在署方轄下的表現場地舉行舞台表演和視覺藝術活動等,場租可獲減免場租。如果沒有政府資助,可能大家都要多花錢買門票了。
在2020至2021年度,政府在文化藝術方面的總開支約55億元,主要用於為藝術活動提供場地支援、資助藝術團體、藝術教育和推廣等。港府同時亦透過興建和營運各種文化場地來推動文化藝術發展,現時全港有16個不同規模的表現場地,遍佈全港多區,包括油麻地戲院(戲曲活動中心)及高山劇場等。另外港府投放約216億元興建的西九龍文化區,將提供多個世界級大型文藝場館,有關設施在近年已陸續落成並投入營運,為文化藝術團體和產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基建支援,亦能凸顯香港富有文化藝術氣息的一面。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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