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日前公開指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近日突然聲稱香港並非、亦從來沒有「三權分立」,是完全罔顧香港獨立的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的傳統、扭曲《基本法》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云云。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批評,公民黨引述《基本法》第二條指香港有「三權分立」,有關意見不是無知,就是無恥的斷章取義。他指出,《基本法》這一條指香港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下」的;而「本法」,即《基本法》,在《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一章,已清楚訂明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在這前提下,質疑公民黨引述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否代表他們想「硬抄硬搬」西方主權國家的三權分立。
梁振英強調,自己支持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說法,即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他反問公民黨,是否夠膽公開解釋香港在英國一總督委任立法局議員、自己坐在立法局主席寶座上主持會議,是否行政權和立法權「分立」:「公民黨是『大狀黨』,大狀搞政治,往往不是不懂法律,而是曲解法律以圖為自己的政治立場服務,將大律師的公信力『送頭』,這種無恥,比無知更可怕。」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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