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4日元朗發生反《禁蒙面法》示威,一名便衣警遭示威者包圍、毆打及擲汽油彈,其間更有人欲搶槍,便衣警於是開槍,並擊中一名14歲少年的大腿。事隔近一年,警方決定起訴該名現已年滿15歲的少年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被控於去年10月4日,在元朗大棠路與青山公路元朗段交界,與他人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以及在同日同地參與暴動。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其間他准以保釋金1萬元、守宵禁令等條件擔保候訊。
案發當晚,該名警員隻身駕警車返回元朗警署時,遭逾30名示威者包圍,要求他出示委任證。警員拒絕並揮動警棍驅散示威者,惟被示威者搶去,又持續拍打車身。未幾,警員落車遭人從後箍頸,懷疑示威者欲搶去警槍,他感到生命受威脅,於是開了一槍,擊中被告,示威者亦四散。隨後有人繼續施襲,更兩度向警員掟汽油彈。事後警車玻璃損毀,而遇襲警員的頭部、前臂裂傷、背部有瘀傷,身體有2%燒傷。
圖片來源:網上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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