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質疑18位參選人回覆選舉主任書面提問時「否定自我」 梁振英:各人回覆嘆為觀止
【立法會選舉】質疑18位參選人回覆選舉主任書面提問時「否定自我」 梁振英:各人回覆嘆為觀止

政府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北京召開,討論香港特區立法會繼續運作的決定。在政府宣布延期前,較早前亦裁定12名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提名無效。社會上有聲音斥政府無理DQ,然而,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9日)在Facebook貼文,列出 18位立法會參選人就選舉主任的書面提問時的回覆,直指他們「白紙黑字地否定自己」,更稱內容「嘆為觀止」。


以下為18位立法會參選人的回覆:


1.梁晃維 (港島)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本人現時已無意請求美國政府實施相關制裁。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本人已再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並讓外國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並不代表本人原則上反對《香港國安法》……本人認為《香港國安法》的制定過程以及內容有值得商榷之處……無論如何,本人都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堅定支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本人若當選,將會按《基本法》、《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議事規則》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務,不會使立法會無法履行其憲制職能。
-本人無論如何,都不支持民主自決、民族自決及香港獨立,並獲黃何詠詩女士(2019年區議會觀龍選區選舉主任)信納,及確認了我在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的參選人資格,本人的立場至今仍然不變。


2.袁嘉蔚(港島)
-本人反對現行《香港國安法》,但並不反對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下旅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本人認為由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生效的《香港國安法》,內容多處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衝擊獨立的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各項自由,因此反對《香港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及執行。
-本人若當選,將會按《基本法》、《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議事規則》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務。
-本人遵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20年7月2日發出之聲明,並未在其後發佈載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之內容。現為免閣下錯誤做出失當裁定,而導致本人參選權受嚴重影響,已暫時將該照片除下,但將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
-本人重申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並無主張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或以武力或非法手段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3.鄭達鴻(港島)
-I always uphold the principles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Hong Kong People ruling Hong Kong”, and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I believe Hong Kong government shall also fulfil its constitutional responsibility of dual universal suffrage in accordance to Article 45 and Article 68 of the Basic Law.
-I do not deny the constitution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HKSAR to safeguard national security in Hong Kong and my statement and speeches are based on Article 23 of the Basic Law, that the Hong Kong SAR shall enact laws “on its own” in relation to national security.
-The purpose of the lifeboat scheme advocated by the Civic Party is to facilitate the youngsters of Hong Kong to have better overseas study and employment arrangements. It is in no way asking foreign countries to take any actions or measures to obstruct the passage and the enactment of the 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aw.
-Article 49-51, 66-73 of the Basic Law provide for the functions and power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I cannot predict or comment on future HKSAR Government policies which may or may not respond to the “Five Demands” and/or other legitimate demands made by Hong Kong People.


4.鄭錦滿(港島)
-本人重申,絕不支持「香港獨立」的主張。
-當年選舉委員會曾經批准參選,並認為沒有違反基本法,基本法的詮釋權在人大常委,故此如果人大常委頒布港區國安法之後認為此等主張違反基本法,我會在參選之後放棄此等主張。
-因為港區國安法執行,基本法的詮釋有變,故此我放棄此等主張。


5.黃之鋒(九東)
-我再次重申我並不主張香港獨立及/或自決。
-我無意推動「民主自決」的主張。
-我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無意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本人過去所屬的政治組織自2020年1月8日起已再沒推動「民主自決」,我自己亦未有作出任何鼓吹和主張「民主自決」的行為與言論……在參選人的提名表格簽署法定聲明,示明自己會真確誠意地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為相符。
-(你現時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裁措施?)否。
-(你有沒有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沒有。
-本人重申,我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自己亦從來沒有借助外國力量於本地從事政治活動。
-本人反對現行《香港國安法》,但並不反對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本人若當選,將會按《基本法》(尤其是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條)、《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議事規則》履行職務。


6.何桂藍(新東)
-《香港國安法》內容多處牴觸《基本法》條文……因此反對《香港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及執行。
-若當選將按《基本法》、《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議事規則履行議員職務。


7.劉頴匡(新東)

-在此重申,我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如有這種情況出現,我支持中國政府採取果斷的反制措施。
-我原則上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我反對國安法的原因是特區政府未能釋除公眾對《港區國安法》部分條文可能與《基本法》其他條文產生衝突的憂慮。
-我在臉書上的貼文只是客觀描述當有過半數議員抱持相同立場時,該批議員就會掌握對法案的通過權和否決權。
-自從2017年開始,本人已改變立場,反對香港獨立,堅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已於多個公開場合發表相關立場,至今沒有改變。


8.楊岳橋(新東)
-(你現時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裁措施?)No.(你有沒有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No.(選舉主任表示由於候選人在答覆有關問題均為“No”,表示他「現時無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措施,亦無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2019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Question is denied. Article 49-51, 66-73 of the Basic Law provide for the functions and power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I cannot predict or comment on future HKSAR Government policies which may or may not respond to the “Five Demands” and/or other legitimate demands made by Hong Kong People.


9.郭家麒(新西)
-(你現時是否仍有意請求美方進行相關制裁?)不是。
-(你有沒有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沒有。
-國際社會出於其意願和自主,做出了一些有助維護其自身利益和我們均擁有的共同價值的舉措。鑒於他們在香港的持份,這是可以理解的。這包括自由、法治和民主,以及載於《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中,對香港市民作出的莊嚴承諾。
-《基本法》第49、50、51及61至73條訂明了立法會的職能和權力……本人只是建議若然及在適當的時候,正當地行使上述《基本法》條文的憲制權力。本人不能預測或評論香港特區政府未來的政策是否能夠回應「五大訴求」及/或其他由香港市民提出的合法訴求。


10.郭榮鏗(法律界)
-(與楊岳橋的回覆大致相同)表示現時無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措施,亦無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2019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與楊岳橋的回覆大致相同)Question is denied. Article 49-51, 66-73 of the Basic Law provide for the functions and power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I cannot predict or comment on future HKSAR Government policies which may or may not respond to the “Five Demands” and/or other legitimate demands made by Hong Kong People.


11. 梁繼昌(會計界)(梁在臉書沒有上載選舉主任給他的書面提問及他的回覆,只公開了選舉主任的「否決通知書」及其附件「決定梁繼昌的提名為無效的理由」,以下資料整理自有關附件內容。)
-梁表示其訪美之行的目的是了解在法案下實施制裁的門檻及機制,以及美國一旦實施制裁對香港的負面影響。
-梁表示沒有推動或倡議其他政府向香港實施制裁,亦不希望香港遭受制裁。他補充指未來亦不會作出以上行為。
-梁否認其本人曾參與製作「專業議政」支持美國制裁行動的臉書貼文。


12. 岑敖暉(超區)(岑在臉書只上載了選舉主任給他的書面提問的其中一條問題,以下內容來自相關的新聞報導。)
-岑解釋請求丹麥落實《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法案旨在保護人權,如基本法保障的人權被侵犯,外國透過《問責法》制裁香港並無不妥。


13. 張崑陽(九西)
-(你現時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裁措施?)否。
-(你有沒有意圖繼續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沒有。
-個別官員的個人利益並不代表香港整體社會利益,所以過往言論並不構成對香港社會施加壓力……在一國兩制的方針及《基本法》框架下,港人與國際社會交流,以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和照顧其他國家在港的經濟利益實屬正常不過。就如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行會及立法會成員張國鈞、葉劉淑儀、廖長江等人今年三月亦有親自赴美向美國議員進行解說。
-「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是指我們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單次政治決定的形式,而非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力……國家決策時有改變,人大機制亦容許常委投下反對票,自由地討論政策。過去亦有人大國家政策方針轉向的事例。是故,即使法案通過後不代表大家沒有商榷餘地。
-《基本法》本身是有容許否決政府議案與財政預算案的空間。


14. 岑子杰(九西)

-本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真正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及維護國家安全,故本人必須反對倉卒草率訂立沒有民意基礎的《香港國安法》,並且認為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及相關法律的具體安排和內容,應在香港實行全面普選後,由港人民主決定,這才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正途!

-本人參與民主派初選的真正意圖並非否決所有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法案、議案,而是讓民主派在本屆立法會選舉盡力獲得過半數議席,並以其巨大的民意壓力,促使特區政府回應民間「五大訴求」……社民連及本人從未主張否決所有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法案及議案。

-本人有必要根據《基本法》第27條及香港法例第547章《區議會條例》第61條在區議會反映地方行政區內市民對國家及《國歌法》的想法和感受,並就此提出動議。


15. 鄭松泰(新西)

-2016年9月底至今已有接近四年,在法院判決之後,經過這些年的觀察和反省,當年所做的事的表達方式確實不對,及後也無再做對於國旗區旗不敬的事。

-由於無官方或公眾再次提問當年之事,我也無法表達對國家和基本法的敬意。今日難得選舉事務處主任閣下來函詢問,特此表達歉意,並承諾改過遷善,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區旗。

-最後本人重申,絕不支持「香港獨立」的主張。


16. 陳志全(新東)

-我從來沒有說過會否決政府所有法案及議案,閣下在提問中的陳述是錯誤理解本人的意思。

-如果特區政府願意訂立落實真普選的法案、全民退休保障條例、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性別承認條例、及同性伴侶法案,本人定必投票支持。


17. 張秀賢(批發及零售)

-我沒有意圖要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

-《港區國安法》立法後,我清楚並了解相關條文,亦可以在此保證不會作出任何《港區國安法》所禁止行為。

-本人原則上不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能,制訂《國家安全法》……本人亦承認國家安全乃中國及香港的重要課題,但需要回歸《憲法》和《基本法》基礎上討論,並關注在法律制定的過程中,港人能否有足夠了解和參與。

-假如本人成功當選,不論是財政預算案,抑或其他議案、法案、均視乎議案内容,並考慮業界及香港人的利益,而決定投票立場。


18. 譚文豪(九東)

-譚只公開了選舉主任的書面提問,沒有公開自己的回覆內容。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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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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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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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8****17
    +85298****17
    4年前
    0 回應 檢舉
    獨樂樂,不如衆樂樂,有冇人可以將佢地架回覆傳俾香港以外的人睇嗎?要中丶英文版都有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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