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社廳日前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合資格的港澳居民可以參加廣州、深圳、珠海等大灣區9個城市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
據報道,獲聘用的港澳居民將享有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待遇;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自行保管,可根據生活需要往返內地及港澳。
據悉,相關政策的目的,是為了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高地,促進人才交往交流,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和更好工作條件。政策適用對象,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參加公開招聘時,不受崗位條件中關於基層工作經歷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要求的限制。
原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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