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假新聞法雷厲風行
新加坡反假新聞法雷厲風行

全球資訊科技日漸發達,網路取代了傳統的電視、報紙和雜誌,成為大眾傳播的主要工具。在這種新模式下,甚至有政客利用網上平台散播假消息,試圖抹黑對手,從而影響民意及政治選舉結果。而新加坡政府早察覺有關問題,將發布「違反公共利益」假新聞列為刑事罪,於去年10月訂立《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俗稱「反假新聞法」),將發布「違反公共利益」假新聞列刑事罪,不配合政府命令將假新聞下架、發布更正訊息的,也有相應的罰則。


保持中立 打擊不實信息


據傳媒統計,截至7月5日為止,新加坡當局至少已動用過「反假新聞法」60次之多。近來新加坡將舉行大選,當局更是頻頻引用該法,打擊不實信息,要求反對黨修正網上的不當內容。或許會有人質疑,當局會否透過該法來打擊選舉對方?在這一方面,法律就有一項特別規定,當選舉臨近,政府頒布選舉令、國會解散後,本來負責判斷假新聞的反政府部門的部長,就會將權力暫時轉交各部門的常任秘書,確保其決定的中立性。


政黨、大選侯選人接更正指示


最新一宗個案發生在7月5日,新加坡「民主黨」主席淡馬亞批評政府防疫不力,指控政府部門在2月中出現首批外勞病例後,威脅及禁止僱主送勞工做病毒檢測,導致錯失檢疫時機。政府其後指有關指控失實,向報道事件的新加坡國立大學協會、「網絡公民」等4個網上平台,發出更正指示。


另外,新加坡反對黨「人民之聲」創黨人及大選參選人之一的林鼎,7月2日於社交平台直播期間,稱政府為外國提供免費教育,質疑本地生所獲的教育資源比外籍學生少。其後當局澄清說法錯誤和誤導,強調外籍學生不但要支付較高的學費,或需要畢業後留在當地工作三年,絕非免費教育,當局要求該黨及林鼎在其社交網站專頁和影片附上更正通知。然而,林鼎在去年12月也因類似的言論被當局引用「反假新聞法」要求更正。


其餘的案例涉及的範圍五花百門,例如在疫情期間,有人在網上發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之間的虛假跨境旅行安排」、提出錯誤的師生確診感染,指控新加坡教育部長要為拒停課負責,以及有人訛稱所有對當局的批評都會「反假新聞法」,事後當局向眾人發出更正指示。


大家別看上述個案,就以為「反假新聞法」的刑罰很輕,根據該法規定,如果有人散播企圖損害「公共利益」、向大眾煽動仇恨等,因應案情嚴重性,最高可被判不超過10年的監禁、罰款10萬新加坡元(約56萬港元)。如果任何人或網上平台,違反政府的命令,拒絕更正、移除不當資訊,刑罰最高同樣是10年監禁、平台最高罰款100萬新加坡元(約560萬港元)。


新加坡當局曾經說過,為防止假新聞在這個多種族、多宗教信仰的國家播下分歧的種子,有必要立法制止。反觀香港過去一年多,大量黑暴謊言和假資訊在網上廣泛流傳,一面倒抹黑港府,誤導港人,香港社會是時候認真考慮,是否需要撥亂反正,仿傚新加坡及其他西方國家的模式,立法防止假新聞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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