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公共圖書館覆檢部分涉及政治書籍,以核實有否違反《港區國安法》。教育局日前亦表示,學校提供予學生的閱讀材料均不應涉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校方管理層及教師應適時檢視各項學與教材料,包括圖書,如發現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四類罪行,或涉及其他嚴重罪行或或涉及道德倫理上社會不接受的行為等,理應將它們移除,並重新選材。
教育局指出,學校可繼續按照局方有關選取閱讀材料的指引,為學生準備圖書,而基於校本管理原則,校方無需提交圖書館藏書目錄予敎育局審評。教育局又表示,學校在選取學與教資源方面需擔當把關角色,如有任何問題,局方將會嚴肅跟進。
圖片來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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