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鄭若驊:干犯國家安全法是嚴重罪行、可視為終身喪失參選資格
【講清講楚】鄭若驊:干犯國家安全法是嚴重罪行、可視為終身喪失參選資格

《港區國安法》生效,違反國安法被定罪,即時喪失參選議員、擔任公職等資格,但條文沒有指明年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一個電台中被問到,是否永久喪失各級議會參選資格時表示,「干犯國家安全法的罪行,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影響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的重要事宜。客觀來看,成為終身喪失,可以視為這樣理解。」


《港區國安法》第三十五條列明:「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即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行的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公職或者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曾經宣誓或者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及公務人員、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即時喪失該等職務,並喪失參選或者出任上述職務的資格。


前款規定資格或者職務的喪失,由負責組織、管理有關選舉或者公職任免的機構宣佈。」


原圖:立法會、商台FB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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