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宗控罪在身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今早(12/6)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提出更改禁離境的要求,據報已被法官拒絕。
上月5日,黎智英就涉刑恐記者案首次提訊時,就提出可將保釋金由原來4,000元增至10萬元,以換取可於保釋期間離港,但裁判官拒絕要求。其後上月22日,黎智英再度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法官裁定暫取消黎智英每周需往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認為,黎智英若要到海外開會,可以視像會議代替,如需簽署文件亦可以速遞方式解決,目前黎涉及四宗刑事案件,她指法庭理應積極考慮應否批准黎離港的申請。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本港近日明顯出現被告棄保潛逃的趨勢,美、德、荷蘭及台灣等為外國逃犯提供避風港。他認為法庭未來若批准保釋,應考慮要求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須規定在保釋期間,禁止接觸任何示威活動、舉辦示威活動的組織,或者外國領事館的官員。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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