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接受傳媒專訪,表示即將來「港區國安法」的檢控決定,將由香港律政司而非內地當局負責。她又指,若「港區國安法」沒有遵守普通法原則和人權保障,港府會在立法前向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注,相信人大常委會會歡迎,因為他們亦想法律是可以在港實行,保障合法權利及香港居民的利益。
對於外界憂慮由內地司法人員作檢控,鄭若驊回應時強調,根據《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即使是政治敏感案件亦不會有例外;如果由中央在香港設立機構,負責「港區國安法」的檢控決定,就必須修改《基本法》。
鄭若驊表示,「港區國安法」原則上不會有追溯力,基本上會進行公開審訊,但國際做法及普通法亦有例外情況。她又此為,沒有理據限制外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但可以討論成立特別法庭處理部份案件,而其他司法區亦有類似做法,期望外界開放討論。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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