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周四(28日)到土瓜灣兩間五金店作突擊巡查,行動中撿獲約343升懷疑第五類危險品(即發出易著火蒸氣的物質),包括白電油、酒精、天拿水及松節油等,五金店內三名男子涉違反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消防處將會考慮提出檢控。
消防處表示,為保障公眾安全,已將涉案的危險品檢走。處方將繼續打擊有關違反行為,以及主動對五金店及化工原料店進行突擊巡查,一旦發現有任何違規情況,將作出相關執法行動。
消防處呼籲市民,切勿過量儲存危險品。根據《危險品條例》第6條,任何人士如沒持有相關危險品牌照而儲存、運送或使用超出豁免量的危險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如市民發現任何懷疑過量儲存危險品的情況,應向消防處舉報。
圖片來源:消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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