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去年參與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聯署聲明。司法機構周四(28日)表示,為避免出現表面偏頗的情況,將不會編排他審理與反修例事件的案件。
司法機構指,根據《法官行為指引》,取消法官聆訊資格大多與法官被指出現表面偏頗的情況有關,即一個明理、不存偏見、熟知情況的旁觀者的結論認為,法官有偏頗的實在可能。
李瀚良去年10月1日擔任當值法官,處理緊急申請時,曾處理過一宗涉去年7月1日佔領立法會案藝人王宗堯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司法機構指聆訊時律政司代表無要求李瀚良避席,亦不反對人身保護令的申請,除此案外李瀚良並無處理其他和反修例相關的案件。
據報,李瀚良是在去年6月,參與由香港大學校友關注組發起,題為《反對謊言施政 撤回引渡惡法》聯署聲明。去年6月7日,司法機構曾承認有法官參與反修例聯署,但沒有指名是否李瀚良。當時發言人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與該法官討論,勸告有關法官將來應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有關法官表示同意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看法。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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