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於立法會完成首讀及二讀的《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將於下周三(27日)於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社交網站發文,重申《國歌法》條文其實非常簡單、直接易明,只要市民花一點時間看看,便會發現很多網上傳言其實誇大條例草案對市民的影響,條文本身不是那麼具爭議性。
局方又指,《國歌法》條文訂立的目的,只為增強大眾的國家觀念,尊重作為國家象徵和標誌的國歌。有關的刑責條文所針對的只是一些公開、故意、有意圖侮辱國歌,或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對市民大眾日常生活不會有任何影響,遑論所謂強迫愛國的意圖。
早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傳媒訪問,指明白部分市民對條例存有疑問,甚至有不少誤解,他強調只要市民尊重國歌就不會觸犯法例。他又表示,期望立法會盡快通過條例,完成特區的憲制責任,看不到任何理由繼續無理拖延立法。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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