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四(14日)落案起訴29人暴動罪,分別涉及去年8月31日包圍深水埗警署及去年11月理工大學一帶的暴動案,兩案被捕人將分別於6月16日及5月18日提堂。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警司盧嘉晉表示,去年8月29日大批示威者包圍深水埗警署,其間有人向警署擲磚及以雷射槍照向警員。警方拘捕14男4女,年齡介乎13至41歲,其中12人聲稱為學生,其中2男1女於去年8月31日被控一項暴動罪,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昨天(14日)再以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起訴其餘15人,案件將於6月16日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去年11月理工大學一帶的暴動案,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15人,年齡介乎16至61歲,當中10人士拒絕保釋,5名保釋侯查。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昨天(14日)拘捕拒絕保釋的7男2女連同早前5名獲保釋人士,警方起訴14人一項暴動罪,當中5人被加控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案件將於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陸振中表示,反修例事示今警方共拘捕8337人,當中1448人涉暴動罪。他強調警方執法不論涉及人士背景、職業及身份,有合理懷疑下警方就會作拘捕,即使被捕人拒保獲釋,亦不等於日後不會被檢控。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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