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日晚在旺角一帶維持秩序的執法方式,引起部分媒體及記者組織不滿。政府發言人回應表示,一直堅決維護並尊重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發言人指,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亦明白記者需要現場進行採訪及攝影,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警方會派出警察傳媒聯絡隊人員提供協助,在不阻礙警方執法的情況下,盡力便利傳媒工作。
但發言人同時亦指出,警方必需呼籲記者進行採訪期間,應留意及聽從警務人員的指示,保持適當距離,既是為避免阻礙警方的執法行動,亦是顧及記者自身安全;警方完全明白並配合傳媒採訪工作及與傳媒保持有效溝通的重要,並會繼續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提供所需協助,加強彼此合作。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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