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周日(10日)發聲明,指留意到日前在立法會內會執行職務的保安人員,在網上社交平台上被「起底」,甚至有人表示或鼓吹對其家人不利,私隱專員形容這是「令人不齒的個人資料武器化」,予以強烈譴責,又批評「起底」行為令受害人「尤其在執行職務時受到不合理和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將主動展開調查。
私隱專員強調,進行這類「起底」行為,除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刑事罪行外,亦違反各地奉行的數據道德標準,更罔顧公共利益,定必不為法律所容和大眾市民接受;根據《私隱條例》第64(2)條規定,任何人士在未經控制或管有資料者同意下,披露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那些無辜的人士(包括被「起底」者的配偶和子女),而該項披露導致該資料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這種傷害大多來自恐嚇,不論其意圖如何,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
私隱專員要求關人士立即停止「起底」,並會去信涉事的社交網絡平台立即移除有關帖文,亦會同將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的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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