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發表的最新一期審計報告批評,民航處興建新總部時,多項設施沒有按照政府產業署核准的清單興建,並且在未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事批准下,採購價值六千多萬的保安及電子系統,並額外購置7部液晶體顯示器,導致開支增加十五點六萬元。
報告顯示,民航處要求就在新總部預留多一千五百平方米作擴展,運輸及房屋局曾致函產業檢審委員會支持,惟撥款的立法會、政府產業署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事前都不知悉事件。
報告又批評,民航處新總部某些設施,包括處長辦公室洗手間、淋浴設施及意外調查員休息室等等,都沒有按政府產業署的核准列表興建;民航處又在未獲產審會批准下,擅自將原計劃作教育徑觀景廊的部份,更尹為會議及康樂多用途室,並且沒有紀錄理由。
審計署建議民航處審慎檢討,作出改變前,應先尋求有關方面批准,民航處表示同意審計報告的建議。
原圖:archsd.gov.hk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