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市長韓國瑜早前聲請停止執行所謂的「罷韓案」,但第二度被法院駁回。
韓國瑜認為,罷免活動及連署是在他就職市長未滿一年就開始進行,違反當地的選舉罷免法例,因此對罷免案提出聲請,要求停止執行。今年四月,台灣法院一審,駁回韓國瑜的聲請;韓國瑜不服,提出抗告,昨日再度被法院駁回。
法院稱,中選會今年一月發函通知「罷韓團體」徵求連署,函文只是受理罷免行政程序;而韓國瑜要求停止執行的,應該是中選會四月就罷免案成立發出的公告,而非聯署函文,因此駁回聲請。
原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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