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4日,27歲入境處女文書助理謝穎希,涉嫌在灣仔港鐵站咬傷警員前臂,其後成功逃去但遺下背囊。案件周二(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被告謝穎希承認一項襲警罪,裁判官指表示案件情質嚴重,若姑息這些行為,只會令警方執勤時更危險,等同助長, 故判監是無可避免,案件押後至5月5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去年11月14日早上8時許,一名休班警準備離開港鐵灣仔站,見到被告疑似逃票,被告掙扎試圖逃走,拉扯期間兩人倒地,戴着口罩的被告咬傷警員右前臂約1分鐘,其後成功逃去但遺下背囊,兩日後被捕。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自2016年起患上情緒病,情緒易受波動,她對犯事感到內疚及後悔,又稱案件在被告長達3年的工作試用期內發生,她或因而失去工作影響前途。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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