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曾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基本法》第22條中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原意只針對省市部門,不包括港澳辦及中聯辦(兩辦)。他指出,兩辦是直接代表中央在港行使權力。對於港府是否錯誤理解《基本法》22條,譚耀宗表示不評論。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根據大陸法原則理解《基本法》,中央可指派部門監督港府管治。他就對於港府多次發言更改聲明的做法感到相當差異,他擔心繼續爭拗22條,將引發新一次人大釋法。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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