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自去年十月立法會復會以來,先後召開14次會議,但在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擔任臨時會議主持的情況下,始終未能選出正、副主席,令整個立法會接近停擺近半年。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昨日接連發稿,強烈譴責郭榮鏗及部分反對派議員濫權,令立法會癱瘓,形容行為是「政治攬炒」,涉違反立法會議員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郭榮鏗回應指,港澳辦及中聯辦無權處理立法會內部事務,斥有關批評屬無理指控和政治謾罵;就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晚及今早接交發文,批評郭榮鏗、公民黨以及全體泛民立法會議員的回應轉移視線、不盡不實。
梁振英今早在個人社交網站列出6點理據,反駁郭榮鏗等人的歪理。首先,梁振英指出,《基本法》是全國人大制定、國家主席令公佈實施;《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和其他機關的職責,任何人、任何機關拒絕履行《基本法》規定的職責,包括鑽《議事規則》的空子,拒絕履行立法會的職責,中央絕對有權譴責。這是立法會的法定職責問題。
其次,泛民議員昨晚發的「聯合聲明」指此事「屬香港內部事務」,梁振英直斥有關說法明顯是誤導,因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根據《基本法》的高度自治,立法會在按《基本法》行使權力的同時,更必須按《基本法》的要求履行職責,香港才可以落實高度自治。
第三,郭榮鏗在主持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時故意拖延,使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多個月後仍無法選出,梁振英直言14條法案無法審議、80多條附屬條例在修訂期限前無法進行,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第四,梁振英認為,郭榮鏗的拖延並非由於不懂程序,也不是工作效率問題,而是為了個人的政治利益,昭然若揭。
第五,梁振英特別列出中聯辦發言人昨天最後的一段話請泛民重温:「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依據基本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我們尊重立法會議員依據基本法和《議事規則》所享有的權力,但同時也希望他們正確履職、善用權力。每位議員在就職時,都明確宣誓“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少數立法會議員為一己政治私利,損害公眾利益,阻礙立法會的正常運作,有違其就職時作出的誓言,更可能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第六,梁振英指出,郭榮鏗、公民黨以及全體泛民立法會議員的回應轉移視線,隻字不提有沒有「拉布」、為什麼「拉布」、「拉布」、「攬炒」到何時何日、「拉布」是否有利於香港?這,是香港人值得繼續關注的問題。
而梁振英昨晚在其社交網站發表、一篇題為〈郭榮鏗的無賴〉的文章上且則提到,郭榮鏗對港澳辦及中聯辦的短短回應,5次提及立法會的《議事規則》。梁振英批評,就是在這《議事規則》下,立法會的泛民用拉布手段拖死了成立「創新及科技局」和「文化局」的政府議案,屢次拖延政府的工程撥款申請,影響工程界和建造業工人的就業,還有無數其他的延宕,罄竹難書。
他直斥,郭榮鏗和其所屬的公民黨以及其他泛民早前表示,如果泛民取得過半數立法會議席,將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和撥款,用的也是《議事規則》:「這樣『攬炒』,對香港人是禍是福?郭榮鏗的態度是『我按章工作,你吹我唔脹』,這就是無賴。」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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