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黑暴行動爆發以來,不時會看到盲反派政客現身示威或暴亂現場,甚至站在示威者與警方的防線中間,不是叫停示威者,而是不斷阻撓警方執法甚至攻擊警察。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就是其中一分子,他在去年7月一個位於九龍的示威現場,涉嫌觸犯兩項襲警罪,日前法庭判他罪成,稍後判刑。雖然此案暫告一段落,但都為帶來大家一些啟示。
那麼區諾軒當時做過什麼呢?根據案情,區諾軒當晚涉嫌在警方防線前涉嫌用「大聲公」,近距離向警員喊話,令該警員感到不適;警員警告區諾軒勿再使用「大聲公」,但區諾軒未有理會警告,甚至反問「點解唔嘈得?」最終導致該警員的右耳聽力受損;更甚者,區諾軒更一度用「大聲公」擊打另一名警員的長盾,因此被控兩項襲警罪並罪成。
令對方憂慮受襲已構成襲擊罪
大家可能會奇怪,為何看似無身體接觸、無太大衝擊行為,都會違法?根據裁判官的裁決,問題在於區諾軒近距離使用「大聲公」,是會令人感到不適,而區諾軒拍打警員長盾,或會令該警員受驚,令他擔憂警方防線被衝破,又明言只要任何人的行為令對方憂慮受到襲擊,已經可以構成襲擊罪;而且,裁判官明確表示,案中的控方證人誠實靠、證供清晰,因此判區諾軒罪成。而事件亦引伸出一個問題,既然區諾軒被判有罪,那麼在示威現場、或涉違法的盲反派政客,會否犯下某類罪行呢?
應調查其他盲反派議員有否違法
例如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其實在區諾軒襲警當晚,譚文豪與他一同在現場;譚文豪亦有擋在警方防線前,並要求警方指揮官對話,雖然當時警方無將他拘捕,但去年8月30日警方就到譚文豪家中,以涉嫌在7月8日「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捕。
另一盲反派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9月15日北角馬寶道一帶爆發示威,許智峯就是手持「大聲公」身處現場,即使防暴警員到場驅散,許智峯亦不願散去,繼續「開咪」滋擾在場警員,最終被警員以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捕;其黨友鄺俊宇,亦是過去各大示威中的常見人物,不時以監察警員執法的名義,在示威現場質問、阻礙警執法的警員,而上月21日的元朗示威中,又見鄺俊宇的身影,期間他又再擋在警員的面前,警員警告亦不果。
上述例子,是否已構成非法集結?阻差辦公?甚至更多罪行?盲反派不斷縱暴、踩界,警方應進行進一步調查,若證據充足,就提出檢控!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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