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是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於《紫荊》雜誌4月號撰文,指《基本法》第1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確立「一國」是實行「兩制」的根本,香港獲高度授權行使自治皆源自「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
鄭若驊在文章中指出,特區政府在《基本法》下,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同時受惠於「兩制」下,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政策及法律制度等,並在「一國兩制」下讓特區政府能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和會議,參與相關的國際事務,作出有意義的貢獻。
鄭若驊又指,為了更完善落實《基本法》及「一國兩制」,須加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及青少年對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的認識,掌握「一國兩制」的優勢,加強參與國家的建設,讓香港在各項國家政策中發揮獨特作用,把握發展機遇。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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