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NOW新聞台訪問,再次談到正與律政司研究,將近期多宗爆炸品案,改為引用《反恐條例》控告其中3宗案件的6名被告。
鄧炳強表示,一些行為如果導致嚴重財產、人命傷亡,或對公眾人士有危害,而其意圖是強迫特區政府做事,已經切合罪行元素。記者問是否為告訴外界,本港有恐怖主義?鄧炳強強調,「我們基於事實,事實是如何就如何。」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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