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表示,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由2月14日至3月13日播出的五集節目,至今合共收到逾3,300宗投訴,局方將按業務守則相關條文審視有關節目內容,並考慮港台就投訴所作出的陳述,以裁定投訴能否成立。局方又強調,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港台必須確保所有節目均遵守通訊局發出的業務守則。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周二(17日)回應涉及港台的爭議,他重申港台受到《香港電台約章》的制約,須按照《約章》完全履行公共目的及使命,而且與其他公共廣播無異,需受通訊局條例及守則監管,若通訊局接到投訴會按照規則處理,又指「投訴成立的話,被投訴一方要更正,接收意見,即使不成立亦還港台一個公道。」邱騰華強調,無論對港台節目的欣賞意見數量有多少,都不能將投訴對沖,通訊局將會秉公處理。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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