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運動持續9個月,雖然在疫情之下,街頭破壞的場面減少,但暴徒的手段卻愈發極端。本港年初發生3宗爆炸品案,警方日前展開拘捕,17人落網,其中6人被控「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案件已於上周提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接受《明報》專訪時透露,正與律政司研究會否改以《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反恐條例》)提出控告。
鄧炳強指出,審視相關案件,「(被告)作出的行為、意圖,基本上是有這個元素(恐怖主義)存在」。被問會否從本土恐怖主義延伸前瞻國家安全立法及為有關執法規劃,鄧稱「有法就執行,無就無法執行」,警方是按目前的法例去做。
鄧炳強強調,從去年開始就一直擔心反修例示威者會否演化成「恐怖主義」行為,「為求達到目的,不理傷亡,這非常危險」。他又指,這些反政府思維的人透過「自我激化」,在網上找到志同道合的同路人。鄧炳強呼籲整個社會都要出來譴責這些行為。
《反恐條例》於2002年在立法會獲得通過,條例訂明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嚴重受傷,或「相當可能」引致重大經濟損失,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原圖:香港警察Facebook、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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