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審訊】逾五百暴動案等候審訊 江樂士:案情較輕微案件可引簡易程序交裁判法院處理
【盡快審訊】逾五百暴動案等候審訊 江樂士:案情較輕微案件可引簡易程序交裁判法院處理

反修例事件觸發七個多月的黑暴運動,超過七千人被捕,逾千人被檢控,當中有五百多人被控暴動罪,大量案件正等候處理。暴動罪屬嚴重控罪,一般會轉介至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訊,但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指出,裁判法院有權引用「簡易程序」,處理最高刑罰為判監五年的暴動案。他建議律政司應考慮把部分案情較輕微的暴動案,安排在裁判法院處理,讓案件能夠盡早進行審訊。


目前,律政司對攜有汽油彈的示威者,只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江樂士對此感到愕然。他認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的最高刑罰僅為三年監禁,應控以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的「製造或管有炸藥罪」,來確保判刑具阻嚇性。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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