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日前公布,自6月中至上月初,教育局已就106宗與近期社會事件有關的教師專業操守個案展開調查,目前已初步完成60宗個案,包括早前已發出譴責信的兩宗個案,當中約30宗初步成立,教育局正考慮應作出的懲處。
社會一直有疑問,若有註冊教師被證實違反專業操守,惟情節未嚴重得需要取消註冊,而只是接獲教育局的譴責信,他日若涉事教師欲轉往其他學校任教,其應徵的學校在招聘過程中,會否知道該名教師曾被教育局譴責、警告?教育局又是否設有類似「教師失德名冊」的機制,讓辦學團體查閱相關資料?
教育局回覆《港人講地》查詢時表示,學校在徵得擬聘用教師的同意後,可向教育局申請查閱其教師註冊資料,提供的資料包括教育局曾否就教師註冊向有關教師發出警告。
換言之,正如招聘教師時需要查核「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一樣,校方在徵得擬聘用教師的同意後,可以知道有關擬聘用教師曾否因專業失德被教育局警告。而其實,教育局在2017年曾向學校發通告,當時因有中小學教職員涉性罪行或捲入刑事案件,教育局遂向全港學校發通告,更新加強保障學童措施,包括聘任教師時須採用「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和查核其教師註冊。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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