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蔡亮周二(29日)裁定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回應事件指,候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如果參選人士以「主權在民」為政綱,聲稱民意認為香港要獨立便會認同有關選項,是將維護基本法的責任推卸給其他人,反映有關人士並非維護基本法,法律上未能達到憲法要求。
對於有人質疑選舉主任無權取消參選人的選舉資格,湯家驊認為,早前已有3次由初審法庭判例的個案,證明選舉主任的權力具有法理基礎,權力受法庭監管,不是由選舉主任說了算。
湯家驊強調,黃之鋒個案與另一名被確認參選資格的候選人朱凱廸不同,朱凱廸既無政黨背景亦已推翻以往主張,選舉主任較容易按照他個人行為和決定,裁定他是否合資格;相反,黃之鋒具政黨背景,選舉主任需一同審視其政黨的理念是否符合法例的要求。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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