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沙田集會期間,有人扯下沙田大會堂附近的國旗,在商場內踐踏及噴黑。21歲任職冷氣技工的羅敏聰,更將五星旗拋到城門河。羅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早前承認控罪。
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李志豪認為控罪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初犯及認罪,僱主亦為他求情,接納感化報告。李官認為適合中等程度的社會服務令,讓被告回饋社會,增強公民意識,最終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但另一宗近期發生的事件,一名持雙程證訪港的37歲內地男子秦鏡鈞,8月18日意圖在美國領事館外牆上以噴漆寫上「中國必勝」,期間被保安截停制服。該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最終判監四個禮拜。
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文,質疑侮辱國旗案判刑。他表示「這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梁振英又指出,既然裁判官表示沒有量刑指引的情況下,呼籲律政司就此案提出上訴。
原圖:星島、RTHK、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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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hk
5年前j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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