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日前表示在港出獄後願意到台灣自首,但台灣陸委會21日凌晨卻發聲明稱,港府在本案上的政治操作,根本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大陸地區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批評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之下的送中實踐,矮化台灣主權,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又稱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
台方的回應無疑令陳同佳赴台自首出現變數,而且,台方日前已對陳同佳採取入境限制措施。
特區政府之前已發表聲明指出,陳同佳提出到台灣投案是出於自願,並非「被自首」或涉及政治操作;聲明同時明確指出,香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將陳同佳移送到台灣,希望台方按一般自願自首情況處理。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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