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及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示威者在大型公眾活動中蒙面,唯一原因是想逃避法律偵查,他個人認為有需要立法禁止蒙面,如果因為蒙面令暴力行為擴散,社會應該就立法作公開討論。
湯家驊指,社會上有不同意見,包括要求盡快立蒙面法,同時亦有人擔心立法將火上加油,屬於兩難局面,立法與否須視乎未來社會局勢而定;他又補充,世界很多地方亦設有蒙面法,各地的罰則有所不同,以最近通過法例的加拿大為例,於暴動期間蒙面最高可判監10年,如果只是蒙面不算違法,但蒙面的同時又參與暴力行為或大型違法活動,才屬犯法。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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