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25歲)、秘書長黃之鋒(22歲)、成員周庭(22歲),涉嫌於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一帶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今日(30日)早上,黃、周先後被警方拘捕,並於下午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在庭上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案發片段,控方不反對兩名被告保釋。辯方則稱,黃、周二人將於下月前往台灣、德國、美國等地參與會議和接受訪問。裁判官最終要求兩人以1萬元保釋,保釋期間須遵守宵禁令,並在每晚11時至早上7時留在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而黃之鋒除了參加會議和訪問,不能在其他時間離港,二人亦須遵守禁足令,不得前往相關案件涉及場地,即夏?道和警察總部一帶。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次聆訊。
另一被告林朗彥則未有出庭。控方指林前日(28日)經本港機場離港,未知他何時回港。
6月21日,示威者先於早上在在金鐘中信大廈外聚集,期間黃之鋒及周庭用「大聲公」演說,之後二人又前往警總,林朗彥當時亦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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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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