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發信給一名見習律師,指有市民投訴該見習律師在社交網站發布粗言及辱罵警察的仇恨言論,投訴人要求律政司考慮反對該見習律師成為律師。律政司凌晨回覆查詢時表示,經考慮後,不會反對該見習律師獲認許為律師。
有關信件在網上廣泛流傳,律政司較早時稱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最新回應說,由於信件部分內容被公開,引發臆測,因此作出澄清。根據法例,律政司司長有責任協助法院決定,是否信納申請人獲認許為律師,有需要時會跟進,並向法院申述。
就媒體所報道的個案,律政司接獲投訴後,已聯絡被投訴者的律師事務所,給予當事人解釋機會,律政司經仔細考慮後接納當事人的解釋,並已通知當事人,律政司不會就其申請提出反對。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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