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自稱來自52個政府部門的「休班公務員」,稱對特區政府涉及公務員罷工的聲明深表遺憾。他們表示,根據《公務員守則》第3.7節,公務員須在「履行公職時」保持政治中立,但《守則》同時也訂明,公務員以私人身分加入政黨或參與政黨活動時,必須遵守當時適用於公務員隊伍的相關規例、規則和指引,因此認為公務員在公餘時間表達個人政治立場、參與集會和罷工,絕無違反《公務員守則》,亦同時受《基本法》保障集會和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據報,聯署的匿名「休班公務員」,來自52個部門,包括律政司、民政事務局、食物及衞生局、環境局、司法機構、警務處、消防處、海關、入境事務處、勞工處、政府新聞處、香港電台及社會福利署等。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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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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