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例】要求撤銷控告示威者 江樂士:特首無權干預刑事調查
【逃犯修例】要求撤銷控告示威者 江樂士:特首無權干預刑事調查

《逃犯條例》引起社會爭議,今日大專學界發起升級行動,在黃之鋒的呼籲下,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警方回應包括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收回關於6月12日衝突的暴動定性、撤銷控告示威者以及追究警方濫用暴力4項訴求。


有關撤銷控告示威者的部分,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在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指出,根據《基本法》第六十三條,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故特首亦不能干預刑事檢控,否則是將是違反《基本法》。江樂士表示,任何人向特首施壓或干預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案件,或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因此特首不可能同意有關要求。他又指出,若特首根據示威者要求停止刑事調查,可能會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原圖:港人講地、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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