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出新聞稿,回應美國商會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的質疑。
新聞稿詳細解釋,特區政府將刑期移交門檻提升到7年或以上,以及必須由當地中央機關提出移交要求等各項最新增的修訂建議,並指出特首有是否接納移交要求的最終決定權。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重申,法治、司法獨立、人權保障、言論、新聞、集會自由,都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及核心價值,特區政府會繼續致力維護,亦會繼續加強向立法會議員及各持份者,包括國際商界解釋修例內容、聽取意見、澄清誤解及釋除疑問;對於有意見指修例將影響「一國兩制」及香港的經濟競爭力,都是毫無根據。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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