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總商會日前與保安局長李家超會面,總商會主席夏雅朗及理事林健鋒在會面後表示,總商會關注修例對本港刑事檢控制度影響深遠,會上向李家超提出三個建議。
夏雅朗說:「任何可判監罪行,應當是可判監七年的罪行,不應該是一年或三年的;第二,是任何內地提出的(引渡)要求,必須來自中央機關,而不是地方機關;第三,是稍稍再改進《逃犯條例》中保障人權的部分,或許它要跟《人權法》有聯繫。」
總商會總裁袁莎妮指出,關注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中,涵蓋的強制或酌情拒絕引渡條款都與加拿大和英國等地區已簽訂的引渡協議為少,而是次修例涵蓋全數170個未有與香港訂立長期引渡協定的司法管轄區,「當中不少地區的人權保障水平均低於香港」,故上述條款相關的保障措施「尤為重要」。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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